中国网财经8月15日讯 日前,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,珠海市汇通达医药有限公司不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规定,珠海市食药监局局依据相关规定,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。
2017年8月4日,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:
1.企业未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。
2.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,对其质量管理工作职责、权限和相关法规要求未能清楚地了解,不能独立履行职责。
3. 企业培训工作不及时,内容不完善,国家总局《指导原则》正式实施以来,企业未对其员工进行相关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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