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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将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
【信息时间: 2019-08-14 09:12:22   阅读次数: 】【字号

 本报讯(记者 李珩)8月13日,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,按照国家卫健委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税务局、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的《关于印发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杜绝药房托管、规范医疗机构与药企间学术会议、辅助用药等,将是今年专项治理工作重点。

据了解,医药购销改革是医改的重要内容,此次《通知》特别指出,将杜绝公立医院外包、出租或托管药房,并落实“4+7”城市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年度采购量。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,确保试点城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“4+7”带量采购中选药品。严厉处罚搭售药品行为。

“从3月20日起,‘4+7’带量采购就已落地重庆。”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称,4个多月来,慢病患者感受较明显。

记者了解到,为了让患者能真正用上25种中选药品,我市各医院也有“实招”。“我们对医生进行了专题培训。”市中医院院长左国庆说,在医生开处方时,电脑系统会把中选药品标注为绿色,提示医生要优先选用。同时,该院按照以前储存量两倍的标准备足药品,保证患者可以及时买到药。市肿瘤医院则建立了使用集中采购药品的激励机制,并在系统中对这些药品做了“集采”标记,让医生开药时能看到。

与此同时,市医保局要求公立医院中选药品的使用量不得低于上年度的60%~70%,购买非中选药品的数量比例不能高于中选药品。

“我们将开展处方审查和处方点评,促进医生科学合理地用药。”市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说,对未中选药品处方用量增量异常的医生,将进行专项约谈。

按照《通知》,我市将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,比如规范医学学术合作,严格规范医学协(学)会、医疗机构、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、科研协作、学术支持、捐赠资助行为。推动建立学术合作事前公示、事中监管、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。

同时,针对性地开展打击骗保工作。重点打击挂靠医疗证件、伪造票证、在医疗机构或药店周边非法收药、骗取包括“特病证”在内的各种参保证件等行为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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